教育統計指南
教師甄試加權成績怎麼算?從權重到總分的完整流程
教師甄試常把筆試、試教、口試與資料審查依不同權重合成總分,重點是先確認權重總和與官方規則。
更新日期:
要解決的問題
若直接把各項原始分數相加,會把 70% 的筆試和 10% 的資料審查看成同等重要,導致總分完全錯誤。
適合誰使用
適合準備教師甄試、代理教師甄選、校內甄選試算,以及需要檢查成績表的人。
公式與概念
加權總分 = Σ(項目分數 × 項目權重)。權重 50% 可輸入為 0.50。
加權總分的核心是「分數 × 權重」後加總。權重可用百分比或小數表示,但同一張表中要一致,且通常總和應為 100% 或 1。
有些甄試會先做門檻、複試資格、標準化或同分比序,這些不應被簡化成單一加權公式。工具只能協助試算,不代表官方結果。
本頁協助計算與報告撰寫,但使用者仍應確認自己的研究設計、假設條件與統計解釋。
操作步驟
- 從簡章或公告抄下每一項名稱與權重,例如筆試、試教、口試、資料審查。
- 檢查權重總和是否為 100%。若不是,先確認是否有缺項或特殊規則。
- 逐項計算分數 × 權重,例如 84 × 0.5。
- 加總所有加權後分數,最後才依公告規則四捨五入。
實際範例
某甄試筆試 50%、試教 30%、口試 20%。考生筆試 82、試教 88、口試 90,總分 = 82×0.50 + 88×0.30 + 90×0.20 = 41 + 26.4 + 18 = 85.4。
常見錯誤
- 把 50% 輸入成 50 而不是 0.50,或同時混用百分比與小數。
- 直接加總 82+88+90,沒有乘上權重。
- 權重總和不是 100% 卻沒有回頭查公告。
- 每一步都四捨五入,造成最後總分偏差。
編輯與可重現性複查:
把指南轉成可查核的實際決策
這一段用指南例題(筆試 50%、試教 30%、口試 20%,總分 85.4)重新算一次,並換一組不同權重比例驗證自己是否真的理解「分數 × 權重」,而不是背下 85.4 這個答案。
先獨立重算指南例題,逐項確認 85.4 怎麼來的
指南例題是筆試 82 分(權重 50%)、試教 88 分(權重 30%)、口試 90 分(權重 20%)。自己動手分三步算:82×0.50=41.00、88×0.30=26.40、90×0.20=18.00,三個乘積加總 41+26.4+18=85.4。如果重算出來不是 85.4,先檢查是不是把 50% 打成了 50 而不是 0.50——這種錯誤通常會讓總分暴衝到不合理的三位數,一眼就能發現。
換一組不同權重比例的資料,測試自己是不是真的理解「分數×權重」
自己另外設一組資料:某甄試筆試 40%、試教 40%、口試 20%,同一位考生三項分數不變(82、88、90),總分=82×0.4+88×0.4+90×0.2=32.8+35.2+18=86。這個總分比例題的 85.4 高,因為權重從偏重筆試改成筆試試教並重、且試教分數(88)比筆試分數(82)高——這一步用來確認自己知道「換了權重,同樣的分數會得到不同的總分」,而不是死記 85.4 這一個答案。
用指南列出的常見錯誤逐條檢查自己的算法
指南列出的常見錯誤包括「50% 打成 50」與「直接加總 82+88+90 沒有乘權重」。自我測試:82+88+90=260,這個數字本身沒有意義,因為沒有反映筆試、試教、口試三項的重要性不同;另外要先確認自己抄的三個權重加起來是不是 100%(本例 50+30+20=100),如果權重總和不是 100%,要先回頭查公告,而不是照樣往下算。
指南使用完成條件
- 已獨立重算指南例題(82×0.5+88×0.3+90×0.2),確認三個乘積分別是 41、26.4、18,加總 85.4。
- 已換一組不同權重比例(例如 40%/40%/20%)驗證,確認同樣三個分數會得到不同總分,不是背答案。
- 能說出直接加總 82+88+90=260 沒有意義,因為沒有反映筆試、試教、口試各自的權重。
- 使用前已核對自己抄的權重總和是否為 100%,不是的話已先回頭查公告而不是照樣往下算。
推薦工具
相關指南
常見問題
- 權重一定要加總 100% 嗎?
- 多數加權總分會加總 100%,但仍需依正式公告。若公告有特殊換算,應照公告處理。
- 筆試分數和試教分數可以直接比較嗎?
- 不建議。兩項評量目的與權重不同,應先依規則加權後再解讀總分。
- 加權後還需要 T 分數嗎?
- 視公告而定。有些流程使用原始加權總分,有些可能再做標準化或排名。
- 何時四捨五入最安全?
- 通常保留完整精度到最後,再依公告的小數位數規則處理。
下一步
用教師甄試成績轉換工具輸入各項分數與權重,再用加權平均工具交叉檢查。